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老師最不喜歡的行為



其實學生的眼睛很銳利很懂得察言觀色。老師是人,也是有情緒變化的!遇到不滿意的事不用隱埋不妨坦白告訴學生自己的感受。這樣學生才能清楚感受到什麼事做了有什麼後果接受每個人看待事情的感受才能加以選擇要有怎樣的表現。
    譬如:老師很討厭小朋友明知故犯, 就要明白表示明知故犯的行為不好,讓人感覺不受教,不夠聰明。因為如果是夠聰明的小朋友,應該能分辨是非黑白,能選擇利己又利人的事,不會明知道是錯的事情,還一錯再錯。例如,有的小朋友明明知道爬牆不好,很危險,偏偏就去爬牆;知道偷錢、打架、罵人、說髒話…都是損人不利己的事,卻還是去做,結果只是令人討厭,得不償失。
    說謊欺騙的行為也很要不得。有些小朋友自以為聰明,可以欺騙老師、耍老師,其實老師整天和小朋友形影不離,又可以從日記上、家庭訪問中,摸清大家的脾氣、個性,只是不想當眾說出來,保留孩子的自尊心,期待有心改過,因為學生還小,誰不會犯錯,知過能改善莫大焉,不是嗎?
    偷懶、好逸惡勞也是要避免的行為。社會上各行各業,只要「肯做」「肯吃苦」,即使是清道夫,也能安居樂業,不會挨餓。最怕懶惰什麼事都不做就變成社會上的寄生蟲。學會敢做敢當吃苦耐勞做該做的事!

1 則留言:

  1. 你知道哪些行為最要不得?為什麼說謊,偷懶, 以及明知故犯,是不好的行為與習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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